常州市金坛区儒林中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
发布时间:2020/10/29 13:44:24 作者: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:4363次
常州市金坛区儒林中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
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“安全无小事,安全重于泰山”,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,坚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的方针,做到全面参与、人人负责,思想、管理、措施、防范“四到位”。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,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。
1.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,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,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2.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,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。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,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,学校将追究其责任,并由其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3.各班主任、教研组长是各班和教研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,政教处、教务处必须切实加强各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,严格对教研组长、班主任、任课教师、实验员、后勤人员等的管理。如因由于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,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。
4.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,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。
5.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、设施做到经常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解决。各类设备、设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须加强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汇报。如因未及时汇报危情而引发的安全事故,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6.教务处必须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。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、班会和队活动,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。体育课、活动课以及其他集体活动,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,如因教师未参加而出现的活动事故,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。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,认真做好上下学、课间、午间巡视工作,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及时制止。
7.加强学校卫生管理,对由于卫生等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,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8.加强校门口和周边场所的巡视工作,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。对由于工作失职导致不法或不良人员进入学校而引起安全事故的,将追究部门领导和值班门卫的责任。
总之,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,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,警钟常鸣,防患于未然。
常州市金坛区儒林中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