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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金坛区儒林中学分管安全、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安全责任书

发布时间:2020/10/29 13:45:50 作者: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:4385次

常州市金坛区儒林中学分管安全、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安全责任书 

     分管安全、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、后勤工作的安全直接责任人,主要职责有:

  1.在校长的领导下,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,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。

  2.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,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,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,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,确保学校安全。

  3.根据上级要求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不断完善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,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

  4.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,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,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、部门和岗位,并负责检查、督导落实。

  5.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,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、部门、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,并建立相关台账,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。

  6.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,强化安全责任意识,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,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。

  7.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,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,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。

  8.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,保证完好有效。

  9.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街道、社区、派出所、消防、卫生、城管等部门的联系,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。

  10.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,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。

  11.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、每周一节课、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。

  12.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。

  13.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,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表、材料、信息等。

  14.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,发现安全隐患,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启动责任追究制度,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。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校长汇报,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。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,相关负责人及时在记录表上签字。

  15.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,开展治安、消防、交通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。

  16.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动安全管理职责,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活动安全预案及安全措施。

  17.负责校园“三防”(人防、物防、技防)建设,管理安保人员,维护安防设施。

  18.负责学校门卫管理,夜间、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,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。

  19.负责全校消防栓、灭火器、报警器、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,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、有效,确保正常使用。

  20.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,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,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。

  21.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,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,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,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、抢救、疏散、保护现场、调查取证、信息上报等工作,妥善处理突发事件。

  22.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,并建立资料档案。

23.加强对食堂、饮用水的管理,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;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。   

分管安全、后勤副校长(签名)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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