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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金坛区儒林中学总务处安全责任书

发布时间:2020/10/29 13:49:06 作者: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:4408次

常州市金坛区儒林中学总务处安全责任书

    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安全工作规定的要求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 的方针,进一步明确责任,强化监督管理,切实加强安全工作,保证学校教育教育活动规范有序开展,结合后勤实际,制定本责任书。

一、责任分工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总务主任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规划,督促协调本处做好安全常规工作,并做好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。

二、责任目标

1.发挥全处力量,采取得力措施,确保学校水电,校舍,设施及活动场所的安全,把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零。

2.掌握校区内所有供电、供水、线路情况,熟知水电维修安装操作规程。

3.经常检查电路及电器设备,对存有隐患的电路电器设备要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。对变电设备必须有专门管理,并有醒目的防触电标志。校舍内不准私拉电线,随意安装电器设备。离开前关闭电源。注意用电安全,经常检查电路情况,禁止任何人玩电源开关,乱接各种电器。教育师生在人离开时要做到关扇、关灯后关门。

4.对消防设施安排专人管理,定期检查,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。严加保护消防器具,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良好,未有火警,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。

5.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,并按规定年限进行维修,发现隐患,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。定期检查校园墙及校内迎宾墙、栏杆、扶手、门窗建筑物和设施的安全。

6.学校的各类用房,尤其是重要处室(包括校长室、办全室、财务室、保管室、仪器室、会议室、电脑室、图书室等)要加强检查和防范设施,保障安全。校舍钥匙不能转借,人员调走,要及时收回。

7.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,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、卫生部《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,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,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。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。

8.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体检;建立食品留样制度;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、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,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,杜绝疾病、流行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。

三、有关要求:

1.总务主任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。

2.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、一票否决制、责任追究制、首问责任制和重大事件报告制。

3.本责任书从签定之日起执行,如工作变更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。

四、责任追究: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,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,学校将追究总务处负责人的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总务处责任人(签名):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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